“格林美孚”与“美孚”不近似 -- 对跨国巨头的商标战争,民企两战全胜2017-06-22千克知产下载文件:暂时没有下载文件
宁波格林美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新兴的民族企业,以秦柳博士为核心的创新团队在新材料领域创新成果显著,相关产品引起了国际同行的广泛关注。格林美孚公司的“格林美孚”商标在2015年被埃克森美孚公司提出异议未果后,埃克森美孚公司另行委托新的代理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再次以网络传播恶意模仿、明显攀附等新理由和多达4000页的新证据对其它类别的商标提起了新的无效请求,日前国家商标局已经采纳了格林美孚公司的意见,驳回了埃克森美孚公司的二次异议请求,格林美孚公司再次赢得了胜利。 具体案情: 埃克森美孚公司在首次异议请求失败后,再次委托新代理机构以新理由和新证据对其它类别提出异议,格林美孚公司找到我司裴金华主任,希望其给出应对方案。裴主任认为二次异议,新证据和理由和第一次完全不同,应对策略应该全面调整。在花费近1月的时间,查看了4000多页的证据材料后,千克知产进行了答辩:1、“格林美孚GMF”不构成恶意模仿,并提供了公证书和各种附件证据以证明该商标的设计、使用均属善意,且没有对消费者构成混同;2、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美孚”在润滑油产品上构成驰名商标。 决定结果: 商标评审委员会采纳了格林美孚公司所有的答辩意见,并给予所有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 典型意义: 在本案例中,民族企业格林美孚毅然举起法律的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利益,但下一个呢?其他行业呢?希望同样走在路上的民族企业在遇到霸权行为时,千万不要惧怕,而要积极应对,不轻易让步,善用法律武器,并主动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从而采取正确的维权策略,积极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面对强权无端指责,穷追不舍,千克知产将持续为我国创新企业提供高品质的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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